【交易公告】Chevalier de Lascombes干红葡萄酒1箱竞价公告
实物资产
重要提示: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的 《竞价交易规则》、《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发布单位:****交易中心
标的名称 | Chevalier de Lascombes干红葡萄酒1箱 | 标段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0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14 9: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止 |
一、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 1、竞买方在参与项目竞价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项目公告等相关文件,全面了解竞买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具有受让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竞买方应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其注册账户及密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网站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方的行为。 3、实物资产以现场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方有权利及义务对实物资产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竞买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了解和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竞买方根据《项目公告》、《竞价交易规则》****中心相关规定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后,参与竞价。竞价成交,受让方应自行下载打印《竞价成交确认书》。 5、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出具的《竞价成交确认书》至资产占有单位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
二、标的概况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Chevalier de Lascombes干红葡萄酒1箱 | ||
存放地 | ****交易中心 | |||
标的现状 | 以现场实物查看情况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心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9月10日 | |||
评估价(元) | 1080.00 | |||
其他事项说明 | (一)转让方不保证标的、附件及发票、图纸、说明书、保修单、维修手册等相关材料的齐全、不提供售后服务,不确保能正常使用,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参考价格认**论书),部分资产有残缺、污损。****交易中心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转让方、****中心对实物与公告标的产生的差异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二)竞买人报名即代表完全接受标的实际现状,价格认**论书载明的品质仅作参考,成交后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短少、真伪、型号不符等理由,向转让方、****中心提出重新竞价、退货及赔偿要求 |
三、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概况
资产占有单位承诺 | ||
资产占有单位基本情况 |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 | ****财政局 |
注册地址 | ||
转让行为批准 | 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批准文件名称 |
四、竞买人条件
竞买方资格条件 | (一)竞买人须为经所在国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三)竞买人参与项目时,应实名注册成为**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会员(国有产权),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价。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870.00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 (一)成交公告期内无异议的,公告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 (二)成交款缴纳账户: 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320********609****660003。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金额(元) | 100.00 | ||
保证金交纳期限 | 2024年11月14日 9时00分前过会员注册账号按系统提示缴纳,禁止以其他方式及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 |||
处置方式 | (一)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的,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交割履约保证金,待标的交割完毕后退还,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买受人提交的资料与注册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或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致使其未通过资格审查无法签约的; 2、成交后,买受人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3、成交后,买受人不支付成交价款或者未按期支付首付款的; 4、买受人因自身原因贷款不成功导致违约的; 5、以任何理由反悔,不按期办理标的过户、交割手续的; 6、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的行为。 (三)如由于买受人违约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则买受人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买受人存在违约情况超过十个工作日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标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应当支付的服务费,再行竞价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有权要求违约买受人补足差额。 | |||
标的交割 | (一)交割时间:成交公告期内无异议的,且付清全部成交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付手续,并签署《资产交割书》。 (二)交割方式: 1、买受人提取标的时应提供:成交确认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其他组织工商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2、买受人标的提取过程中,如发生逾期提取、损坏非竞价范围内物品,交易中心有权扣除保证金,如造成的损失大于保证金的,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3、提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五、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申请程序 | 报名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 9时00分 | ||
报名手续 | 1.竞买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交易平台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2.竞买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交易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 |||
现场展示 |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11月14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心1-1号楼636 3.联系方式:****8173 | |||
注意事项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增价幅度 | 50.00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09:30到2024年11月15日 09:30 | 延时竞价周期 | 60秒 | |
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见相关附件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0519-****8173 | ||
技术支持 | 0519-****8122 | |||
客服电话 | 400-****-000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单位地址 | **市锦绣路1-1号楼62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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