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产业园潼湖生态智慧区寒塘片区**村改造项目施工 | ||
中韩(**)产业园潼湖生态智慧区寒塘片区**村改造项目施工 | ||
中韩(**)产业园潼湖生态智慧区寒塘片区**村改造项目施工评标公示 | ||
正常 | ||
2024-11-07 15:00:00 | ||
2024-11-11 17:30:00 | ||
2024-11-07 14:40:11 |
**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韩(**)产业园潼湖生态智慧区寒塘片区**村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韩(**)产业园潼湖生态智慧区寒塘片区**村改造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中韩(**)产业园潼湖生态智慧区寒塘片区**村改造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1月06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11月06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电气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居住建筑、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9家,名单如下: 1、****; 2、****集团有限公司; 3、******公司; 4、****公司; 5、****公司; 6、**市恒****公司; 7、******公司; 8、广****公司; 9、****工程局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9家投标单位全部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公司、广****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11月06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位,以及4位从符合相****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中标人为****,投标报价为****4392.62元。 | ||
中标候选人 | **** | ||
投标报价 | ****4392.62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要求 | 90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余平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鄂142********13219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该中标候选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中交漫山六期、七期总承包工程; 2、**县**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3、中交博雅春风小区住宅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4、****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5、**交投﹒逸晴湾三期项目工程设计及工程施工一体化。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仲恺高新区潼侨镇智慧东路333号智联大厦17楼A4区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2-****986 |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 ****管理委员****执法局 | 联系电话 | 0752-****072 |
联系地址 | **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7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11月11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475)。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7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11-06
公示开始时间:2024-11-07
公示结束时间: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