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雁街34号、塔雁街36号2间店面第三次招标公告
****中心将对位于**县塔雁街34号(店面面积规格为19.48㎡/间)、塔雁街36号(店面面积规格为19.48㎡/间),2间店面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或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投标须知和《房屋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公民应持身份证或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银行缴款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投标押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取得投标权。
二、报名地点:****建设局****办公室(县政府文教楼1210室)。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上午11:00(正常上班时间)。
四、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595-****8454
附件:塔雁街34号、塔雁街36号2间店面第三次招标须知
****中心
2024年11月6日
塔雁街34号、塔雁街36号、2间店面第三次招标
投 标 须 知
一、投标资格: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或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房屋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二、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持公民应持身份证或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银行缴款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交纳投标押金10000元/间,同一投标者可交纳多间投标押金并参加投标多间的店面,投标押金统一以转账****服务中心****银行专户(账户名称:****中心管理委员会,账号:****0101 ****33635,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并****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收取、退还押金。中标者,投标押金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3个月计算,多还少补);未中标者,5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押金(不计利息)。当某个标的报名人数或投标人数不足3人时,该标的不进行投标,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
三、本次投标标的为**县塔雁街34号(店面面积规格为19.48㎡/间)、塔雁街36号(店面面积规格为19.48㎡/间),本次招标只对标的物第一年度(即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的月租金数额进行招投标,以后年度的月租金以上一年度的月租金递增5%计算(十位数以下舍去)。
四、租赁年限:5年,即租期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9年11月30日。
五、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星期 三)上午11:00(正常上班时间)。
六、报名地点:****建设局****办公室(县政府文教楼1210室)。
七、投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下午2:30。
八、投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九楼)。
九、投标方式:采用暗标暗投的方式,本次招投标设有最低保留价,低于保留价的为废标,以最高投标价者为中标人,并以该最高投标价为该标的物第一年度(即2024年12月1日至2029年11月30日)的月租金。投标中若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者,以最高投标价为新标底价再次投标,最后以最高投标价者为中标人。中标人确认后,当场由招标人发给中标通知书。
十、招投标规则:投标者投标时应写明投标价(大写为准)、姓名和时间,字迹不清、涂改、未写明投标价或姓名、投标价低于标底价、投标书放空未填写、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投标书者均属无效,视为无效标。
十一、招标要求:投标者必须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报名时****银行缴款单,经工作人员检验核对后方可进入投标现场。投标者进入投标现场后按编号对号入座。填写投标书时不得交头接耳,互相协商,不得走出投标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
十二、中标者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守法经营。
十三、中标者应于中标后5天内到****建设局****办公室(县政府文教楼1210室)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否则视同放弃中标权,并取消投标押金。
十四、中标权不得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的押金。
十五、****政府有关部门征地等原因,确需收回建筑物时,中标者应无条件交还建筑物,并缴清一切费用,中标者的经济损失我处不予补偿。
十六、本须知及《房屋租赁合同书》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