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热管网**及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供热管网**及提升改造项目监理已由 ****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2024)0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付,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9 00:00至2024-11-15 23:59(**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东杰;电话:0311-****667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彭莉,联系电话:010-****2950,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1-****8198 电子邮箱:****@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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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热管网**及提升改造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供热管网**及提升改造项目监理已由 ****审批局以关于**市**供热管网**及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行审投资(2024)0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付,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内容:1、(1)提升改造供热首站1座,供热规模为95MW;(2****能源站至供热首站之间的零次主管网。2、市区内一次主管网及分支管网:(1)主管网:自供热首站-石黄高速南侧绿化带-迎宾路-**街-晋生路-**街-网通站(除去自**街与晋生路交叉口沿晋生路向西敷设至**街与晋生路交叉口);自**街与晋生路交叉口沿晋生路向西敷设至**街与晋生路交叉口。(2)支管网:自晋生路与**街交叉口沿**街向南敷设至滨河路;自晋生路与**街交叉口沿**街向南敷设至滨河路;自**街与**路交叉口沿**路向西敷设至绕城公路位置;自**街与晋生路交叉口沿晋生路向西敷设至绕城公路位置。3、既有燃气锅炉房改造为常规换热站。4、既有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小区、龙头花园小区、**站小区,改造范围包括小区内二次网、楼内立管、单元热力入口及入户阀组等。5、既有换热站自控升级改造。6、既有供热首站智慧平台升级改造。7、既有首站及调峰站阀门改造。具体内容以本标段的初步设计报告为准。 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9 00:00至2024-11-17 23:59(**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03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上发布。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人:**市住房和城乡建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东杰;电话:0311-****667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彭莉,联系电话:010-****2950,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不再要求提供原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相关原件进行审查。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东杰;电话:0311-****667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彭莉,联系电话:010-****2950,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1-****8198 电子邮箱:****@126.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放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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