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公告]****学院智慧高铁教学站场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学院智慧高铁教学站场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3001; | 标段名称 | ****学院智慧高铁教学站场项目监理服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4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学院智慧高铁教学站场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学院智慧高铁教学站场项目已由****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2023]6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由****学院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市**新区珍珠南路65号****学院校区内。 2.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铁路土建和铁路“四电”三部分。 (1)建筑部分:**3栋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11974.37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功能为教学实训用房。其中,**新站建筑面积6035.94平方米,铁院南站建筑面积3986.12平方米,检修库建筑面积1952.31平方米。**4座构筑物雨棚,建设面积4655.83平方米。 (2)铁路土建部分:**铁路线路长度2760米。 (3)铁路“四电”部分:包括铁路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信息工程及接触网工程。 2.3招标范围:****学院智慧高铁教学站场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2.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施工过程驻场监理服务期1011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2.5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25.3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监理资质二者之一: ①具****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有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专业为铁路工程;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 3.4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自2021年7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以来,总监在本投标人单位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完成过单项合同监理费≥220万元的铁路工程(合同内容须含铁路站房、铁路四电)。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的,单项合同监理费以监理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因提供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5投标人在2021年度-2023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中心履约评价公告:https://www.****.com/JSGJZX_XMZX_LYPJ)。 3.6其他要求: 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②投标人提供投标承诺函1、2、3,格式如下,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投标承诺函1 致:**** 本投标人郑重承诺如下内容: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注:以上1-5项应提供证明材料,如(1)营业执照;(2)投标人控股与被控股关系,天眼查截图、公司关系架构等;(3)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截图等。(以上仅作为示例,证明材料作为承诺的佐证材料,投标人应按诚实守信原则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具体材料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提供) 6.企业近1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投标人在2021年度-2023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中心履约评价公告:https://www.****.com/JSGJZX_XMZX_LYPJ); 8.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及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违约单位名单”。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特此声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函2 致:****(招标人) 本单位作为 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本次投标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所称的“弄虚作假”行为,具体条款如下: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总监或者主要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如本投标人被认定为弄虚作假或无法就相关疑点作出合理说明的, (投标人名称) 同意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弄虚作假行为在招标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且3年内不确定为评定分离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将上述线索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机关报案。 本投标人如有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同意招标人按上条款规定办理。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投标承诺函3 致:**** 一、本人作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承诺无在监工程。 具体证明材料有: (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在监工程查询材料,并保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在查询结果中无在监工程,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本承诺函。
(2)项目总监工程业绩竣工相关证明材料。 如被认定有在监工程或违反上述承诺或提供的上述材料是虚假的,(投标人名称)和本人同意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将弄虚作假行为在招标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且3年内不确定为评定分离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的中标人。 二、本投标人如中标本项目,郑重承诺如下内容: 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其中投标文件中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 )、工民建类专业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 )、铁路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 )、安全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 )岗位人员驻场服务,人员不变更,确需更换的,须书面报请发包人同意,同时我司承担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工民建类专业监理工程师、铁路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3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中人员变更的罚则。 如若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承诺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项目投标。 如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中心的处理。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评标办法
A.评审因素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岗位要求,并非所学专业。评分标准中的专业是指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B.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总监理工程师人员证书(注册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均以**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证书(注册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资料为准,将证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模块中,不从诚信库中获取。 C.以上所有监理人员(包括总监)不得重复多岗位得分,参与评分的人员数量均以本项目评标办法中要求的人员数量为准,同一岗位多于要求的人员不另行加分。所有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在变更或换证期间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接受证明,否则不得分。同一人的职称证书不得重复得分。 D.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均以**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E.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资格条件中总监工程业绩合同建筑面积大的优先;总监业绩合同建筑面积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04日17:00(**时间),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省公共**交易网(jszwfw.****.cn)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http://www.****.cn/JSZB/bszn/)。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区**北路223号建达大厦19楼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5-****02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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