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汉土出告字[2024]11号 2024年11月12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0.6782公顷 | 宗地坐落: | **市**区铺镇贺坎村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356.071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HKHT2014-41-03-2号宗地按“标准地”出让,依据2023年第5次收储会研究确定的六项控制性指标执行。 (一)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不小于300万元/亩; (二)亩均税收:不小于10万元/亩; (三)用地标准:①建筑系数:≥40%;②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用地总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面积的15%; (四)能耗标准:①单位能耗增加值:2万元/吨;②单位碳排放增加值:0.82万元/吨; (五)装配式建筑:低多层建筑装配率不应低于22%,中高层建筑装配率不应低于18%,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的20%。 特别约定: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一次性缴清出让价款,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
二、公示期: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7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局
单位地址:**市**区天汉大道北段1号
邮政编码:723000
联 系 人:彭扬
联系电话:(0916)****083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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