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察雅县吉塘特色小城镇3号市政道路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793260K | 建设单位法人:向巴旺姆 |
刘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 |
****市**县吉塘镇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县吉塘特色小城镇3号市政道路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3-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经度:97.****77415,97.****10529 纬度: 30.****88270,30.****7106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8-31 |
昌环发〔2017〕14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60 |
1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793260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5********793260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94MA6T1EJJ4D | 竣工时间:2018-11-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etail.php?itemid=283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道路全长212.259m | 实际建设情况:道路全长212.259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运行期不涉及生产活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运行期不涉及生产活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项目业主应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档案。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工作内容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与工程建设各有关方的环境保护条款和责任。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增强文明施工意识,规范施工行为。 二、项目施工过程应合理、科学地规划,严控施工红线。规范设计施工场地,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及控制。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并纳入当地环卫系统进行统一清运处置;挖方应优先用于回填,腐殖土全部用于道路绿化用土,建筑垃圾应运送到指定场地堆放,严禁设取、弃土场。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粉状材料运输应封闭或遮盖,其堆放场周围应设围栏;场区及时清扫散落物料,并定期洒水;施工机械应选用稳定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并加强机械和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营运期,动员沿线单位充分利用空地进行绿化,并加强道路两侧乔、灌木的养护工作;严格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度,限制超标车辆上路。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部署。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保养维护;禁止夜间施工,若必须夜间施工,****环保局同意并公示后方可进行;合理控制声源和噪声传播,并加强日常施工管理。营运期,学校、政府机关和居民区等敏感目标路段,应设置限速、禁止鸣笛等标志及减速带措施;强化该路段的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拥堵而造成噪声超标。 五、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民房旱厕收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禁止外排;施工机械废水应经简易隔油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降尘,自然蒸发,油渣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材料堆场应设置排水沟,收集雨水排入市政管网;严禁施工废水直接排入附近天然水体。营运期,采用雨污分流管网对路面径流、其他污水进行分流处置;路面保持清洁,及时清扫。 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开工建设后,项目业****环保局****支队、****环保局报送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情况,并留存施工期影像资料,作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保护厅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一)根据调查,项目实施资料已进行存档,实际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签订合同中将环保工作内容纳入合同约定,施工基本规范。 (二)施工过程中,通过测量定位放线后,施工未超施工红线。根据调查,项目开挖土石方优先用于场地回填,腐殖土用于道路绿化,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自行运至指定场地堆放,项目区现状无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遗留,未设置取、弃土场。 (三)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通过洒水降尘、料区帆布覆盖、车辆减速慢行、车厢需加盖篷布措施进行抑尘,施工期间未发生大气污染环境事件。 (四)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布局施工机械、现有居民区围墙、高差距离衰减措施进行降噪,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事件。 (五)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公厕;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未外排;雨水径流经过排水沟收集、沉淀函消能沉砂后排入雨水管网,最终排入河道。项目道路已配套建成雨水收集管网,雨水经过雨水篦子汇集到雨水管网排入河道;项目道路已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扫。 (六)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基本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完成项目建设,未收到相关环保部门处罚文件。 (七)项目基本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成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动,未造成区域环境的恶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 | 由于本项目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渗透性较差,因此产生的路面径流量较大,通过雨水管网汇集后,排入周边地表水中。 管网会因道路上的沙尘受雨水冲刷等原因产生沉积、堵塞,因此应定期清理雨水管网,从而保证排水系统疏通。 |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道路已配套建成雨水收集篦子,雨水经道路雨水篦子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雨水管网现已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 | (1)过往车辆如有运输材料的应采取覆盖的措施; (2)车辆减速行驶,特别是经过环境敏感点时,设置限速标志(20km/h)。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车流量较小,项目位于山区,空气流通性好,排放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很快扩散,不会引起局部大气环境质量的恶化,排放的废气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因此,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项目在营运期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根据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空气流通性较好,且道路两侧种植了行道树,项目道路运行期现状车流量较小,且在十字路口处设置了测速抓拍、限速标识、礼让行人等措施,项目在营运期暂未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无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1)在过十字路口处竖立“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等交通警示牌; (2)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经常维持路面的平整度,以降低交通噪声。 采取如上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各敏感点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的要求。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根据调查,项目道路两侧已建成行道树,且在十字路口处设置了测速抓拍、限速标识、礼让行人等措施。 | 结合出具的检测报告(格润检字202409第220-1号),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噪声均满足环评提出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定期清淤,形成工作制度,并有专人对排水管道进行检查。 淤泥近期清运至吉塘镇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远期待****处理厂建成,运至****处理厂进行过脱水处理。 | 根据调查,****处理厂已建成,污水管网已交现有环卫部门定期清淤,并运至吉塘镇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表土剥离后用于道路两侧边坡绿化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表土剥离后用于道路两侧边坡绿化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