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地块建设项目桩基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1. 招标条件
****的****A-7地块建设项目桩基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现对****A-7地块建设项目桩基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A-7地块建设项目桩基工程;
2.2 工程地点:历**工业北路以北,济钢西临,北至开源中路,东临凤箫路。
2.3 建设内容:****A-7地块建设项目桩基工程;
2.4 工期要求:5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下发开工令日期为准),其中首开区5栋楼桩基工程工期25天(不含桩基检测)。
2.5 招标内容:1、桩基施工,包括桩基施工、截桩头及桩头外运消纳;2、桩基检测,包括不限于静载、桩身完整性等试验;3、负责桩芯土开挖、清理及外运;4、负责桩基检测,不合格按设计方案处理,处理及二次检测费用自行承担;5、桩基资料整理、汇总、移交总承包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工程规模:总建面约13.43万㎡(最终以规证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申请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证书,须为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均在有效期内)。
3.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3.5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承诺格式详见申请文件)
3.6申请人自2021年01月01日,承建过的合同金额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地基基础类工程(工程类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如有),规模、金额及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1)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2)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系统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设类注册证书(如为一级建造师证书,须为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其他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如安全员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配备齐全,分工明确,不得兼任,否则资格预审不通过。
注:按给定格式填写投入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并附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扫描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3.8信誉要求:****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9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承诺格式详见申请文件)
3.10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文)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 等条款精神。
3.11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必须按格式提供真实性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将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3.1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申请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中粮 E 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要求时间内登录“中粮 E 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m/)注册并上传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社保缴纳证明、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⑤业绩证明材料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执业资格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⑦信誉查询截图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材料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4.2获取方式为线上。获取方式指引:
(1)首次参加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ecai.****.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投标活动的申请人须前往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实名户注册-主体认证-业务申请”三个环节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准备营业执照、法人章、企业公章等资料进行“CA办理”。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平台操作指南或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的操作视频。若申请人未及时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申请人可忽略本步骤。
(2)申请人凭机构CA(也可凭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的手机号和接收的验证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ecai.****.com/web-login/index.html#/login?loginType=2)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超过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的将不能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5.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详见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时间);
5.2递交方法:申请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成功递交。逾期上传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接受;
5.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递交要求: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网址:https://ecai.****.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供应商凭机构CA(也可凭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的手机号和接收的验证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进行远程线上开标(签到、解密并开启投标文件。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
6. 资格审查办法
6.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6.2申请人数量超过6个,招标人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按照评分排名由高到低选择6家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
6.3申请人数量不超过6个(含),招标人可选用进行资格预审或直接进入投标程序
6.4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和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网址:https://ecai.****.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在以上媒介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 其他
8.1潜在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关于该项目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8.2在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如申请单位对公告内容需要更全面的了解有踏勘现场的需求以及因CA锁办理等时间问题需要延期的,按资审文件明确的网址在线上进行申请同时按文件规定的联系方式进行告知。
8.3CA办理:
请申请人参与投标项目前及时办理企业CA证书与法定代表人CA证书,如有委托授权代表人,授权人也需提前办理个人CA证书。
关于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的使用:申请人人可在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帮助中心(https://ecai.****.com/web-portal/index.html#/help/help-content)“新手入门”和“操作指南”板块学习平台使用方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机关南院5号楼
邮 编:250014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0531-****356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高新区县(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3-15 层
邮 编:255000
联 系 人:郝经理
电 话:180****3170、186****5215
邮 箱: ****@163.com
开户单位名称:********公司
开 户 银 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 817********1002768
监督电话:
大悦城控股招采监督联络方式:
业务监管(关于招标\采购流程违规投诉):
****中心座机:010-****1657
手机:178****6751
违纪举报(关于人员廉洁等违纪问题):
****纪委座机:010-****3155
相关附件
公告PDF:
其他附件: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
本项目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CA办理:
请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前及时办理企业CA证书与法定代表人CA证书,如有委托授权代表人,授权人也需提前办理个人CA证书。
其他信息:
境外企业投标说明:对于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境外企业,目前无法参与中粮E采平台发布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采购、谈判采购、以及需要制作采购文件的竞价采购和直接采购项目。 签到提醒:参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进行签到,未签到则不可进入开标大厅操作, 自动视为无效投标,请各位投标人提前安排相关工作。其他采购方式无需签到操作。
中粮集团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电话
信访举报电话:
010-****3155
举报范围:
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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