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州大道电力通道断点打通项目等5个项目
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按照****建设局关于废止《**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2022版)》和《**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2022版)》的通知(成住建发【2024】167号)文件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4其他要求: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1)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3、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限制投标的情形:(17)未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接受信用评价管理的(仅适用于要求信用评价的)。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1分值构成修改为: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造价咨询服务组织方案:32分 投标人主要人员配置:13分 投标报价:40分 其他评分因素:15分 |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修改为: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12分) |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承担过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7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得基本分4分; ◆满足基本业绩外,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每增加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7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加4分,本项最多得8分。 注:业绩是指工程量清单编制或预算控制价编制或全过程造价控制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为中标通知书(如有时)、造价咨询服务合同、造价咨询服务委托书(如有时)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以上证明资料无法反映工程投资金额或工作内容时,则投标人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或项目立项文件或成果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书时间为准。 以上业绩证明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文件时均须带原件备查。 |
投标人综合能力(3分) | 投标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6人的得基本分1.5分,每增加1个人加0.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以**造价信息网或其他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 |
6、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5)信用得分评分标准全部内容。
7、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中所有与信用相关内容。
8、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2日,现修改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9日。
9、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0时00分,现修改为2024年12月5日10时00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