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9日 08:00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现就延期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变更事项:
1.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第一项原“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删除,具体内容重新变更如下:
详见附件:货物需求。
2.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第一项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30天”变更为“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20天”.
3.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第二项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原“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删除,现变更为“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具体要求如下:
二、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商务和技术(符合性)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中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额外捐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按下列规定计算价格扣除:
(1)对于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
(2)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无****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3)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扣除。
(4)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小型企业、微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
(5)价格扣除的依据:第(1)至(3)条提供投标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4)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价格扣除的依据:投标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初步评定之后、签署评标决议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向投标人宣布拟评定的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低的投标人不能被评定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解释理由。如果投标人对拟评定的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提供事实依据。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意见,评标委员会将当场评审、答复并最终评定中标人。中****政府采购网、********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公告。如果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结果****政府采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2)招标内容的其他内容不变。
2、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不变。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自本延期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 16:00(**时间,下同),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心)网站下载。
4、延期后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6:00。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网站“公共**交易主体注册”栏目(http://139.****.77/PSPBidder/memberLogin),按要求完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完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的用户,可携带所需材料至****(**省**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CA证书办理处免费办理CA数字证书,也可到**省内各市(州)、****管委会公共**交易平台和**市公共**交易场所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全省通办通用 (咨询电话:0431-****7688 QQ:****05008)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中心)网站“公共**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5、延期后的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 上午08:30至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0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联系人:吕行
联系电话:136****5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址:**省****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丽霞
附件:货物需求.doc
来源:
初审:韩丽霞
复审:李国庆
终审:赵焕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