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 ****粮食仓储烘干及硬化场地三年使用权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
项目地址:
**省 / **市 / **市 / 王杨乡 / ****委员会
流转期限:2024-12-01 至 2027-11-30
报名起止时间:2024-11-19 09:00:00 至 2024-11-27 16:00:00
竞价起止时间:2024-11-19 09:00:00 至 2024-11-28 10:00:00
风险提示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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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分转让标的可能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多次产权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部分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去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在进行报名。
转出方信息
联系人 李玉福 联系电话 132****6777
法定代表人 李玉福 法人电话 132****6777
支付方式 线下支付
资产明细
名称 粮食仓储烘干及硬化场 评估价
数量/面积 1 单位 套
备注 库房2400平方米、钢结构烘干塔(500D吨)、硬化场地6500平方米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 其他 是否属再次转出 否
挂牌价格 841500 元(总价)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信息 1.付款方式;分期付款,租期3年,租金年付,每年支付成交价款的1/3。服务费按3年总价的金额收取。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设备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有违法经营及违法行为。承租方负责日常看护和保管,承租方应当依据租赁物使用的条件,合理使用,负责日常维护和保管。承租方不得故意损坏租赁物,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之上设置担保物权。不得在租赁期内转租他人,承租方租赁期间现事故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内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在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破损,承租方须自行负责维修。 2.标的经营期内构建生产设施等附属物需要经过产权方书面同意,标的如被征占、退回等情况下,村集体投入的归村集体,承包方投入的归承包方,标的到期村集体投入的地上附属物到期后不迁走,归村集体所有,承包方投入地上附属物到期不迁走,地上附属物按第三方评估价格支付给承包方地上附属物款项,归村集体,标的生产经营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受让方资格等,工商资本流转农地进行生产经营的要到乡、镇、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3.该项目为扶贫项目,服务费按照1%收取。
受让方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交易保证金(元) 84150
服务费 成交价格*1.5%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7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竞价方式 正向竞价
阶梯价 5000
报名起始时间 2024-11-19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27 16:00:00
竞价起始时间 2024-11-19 09:0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4-11-28 10:00:00
价款划入账户 账户名称:****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路支行
账 号:923********6950027
备注 一、报名联系方式、项目咨询: 0451-****0292。 缴纳保证金、办理农行k宝咨询电话:0451-****0287。 业务监督电话:0451-****0259。一、《**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出让方、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1、扰乱正常交易秩序,不听劝阻的; 2、对交易项目进行围标、串标、拆标,从中谋取私利或逃避监督的; 3、私自透露谈判底价,造成经济损失的; 4、提供虚假材料,造成严重后果的。 5、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标的合同,支付交易价款的; 6、竞价过程中连续乱出价等不正当行为的; 7、交易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报名方式: 线下支付项目:先缴纳保证金,再报名。 附件上传:自然人报名请上传本人身份证、缴纳保证金凭证。 单位报名请上传营业执照、对公缴纳保证金凭证、身份证图片。 审批人选择:金鹏聪 请意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和缴纳保证金。 三、须知: 1、竞价时间截止,所有意向承租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的,视为违约,所有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划归出租方所有(含唯一意向承租方)。 2、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得以未勘察为由不履行后续手续,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4、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5、出租标的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6、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7、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 8、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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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产出租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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