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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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11-19 11:34
180天 | ||||||||||||||||||||||||||||||||
其他 | ||||||||||||||||||||||||||||||||
500,000元 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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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市**县汤塘镇全域推进乡村**综合整治项目之佛****填埋场治理工程第二期 答疑澄清(01号) 至各投标人: ****受****委托,就**市**县汤塘镇全域推进乡村**综合整治项目之佛****填埋场治理工程第二期做答疑澄清: 问题一:整个投标文件的编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要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进行签字盖章外,其他投标文件是否仅需要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请给予明确为感。 答:整个投标文件的编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要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进行签字盖章,其他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问题二:根据初步设计图纸,图号"HK-FG-GY-23垃圾筛上物转运路线示意图”显示运输至**市清****发电厂运距为35公里,但在自组路况踏勘中,采用常规密闭垃圾运输行驶时,路遇禁行、限宽、限重(如汕湛高速限重等),实际上运输距离约为44公里,此运距是否存在偏差,请明确! 答:运距详见补充上传的垃圾筛上物转运路线示意图(图号HK-FG-GY-23改)内容。 根据上述答疑内容我司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存疑内容作出澄清修改,主要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一)补充上传垃圾筛上物转运路线示意图(图号HK-FG-GY-23改),2024年11月04日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的初步设计图图号HK-FG-GY-23作废。 (二)原公告“附件一:投标日程安排”更改为: 招投标日程安排
若本修改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4年11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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