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粉煤灰(细灰)销售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综合评估) ****公司粉煤灰(细灰)销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公司粉煤灰(细灰)销售项目需委托具备相应能力、且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企业。 1.2 招标范围 1.2.1为了保证发电生产所产生的粉煤灰及时运出生产场所,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公司生产的粉煤灰(细灰)销售进行招标。 1.3 服务期 2025年1月1日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承揽本工程所需的经营能力(经营范围需包含有粉煤灰、石膏等此类工业固废)。 2.3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承揽本工程所需的运输(或租用)或加工能力。 2.4投标单位在近3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记录(投标方可以为未成立3年的公司,但自公司成立至今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2.5 2021年以来已入库的单位经****公司履约能力考核,被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2.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凭报名表及报名材料(见附表)、经办人身份证于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7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6:30时到****(**南路156****广场A区2203室)提交报名材料。 3.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2.1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3.3.2报名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1日13时30分(以平台公****公司通知为准),地点:**南路156****广场A区2203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http://www.****.cn)、招标网(https://www.****.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天生港镇沿江路1号 地址:**南路156****广场A区2203室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人:缪婷婷 联系电话:139****0116 电话:189****6216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