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科裕新村7栋1层28号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区科裕新村7栋1层28号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
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03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区科裕新村 |
面积/数量 | 120.82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5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租期每满一年第十二个月免租)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2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59.67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每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知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 2.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且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名称须与递交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如因承租方原因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4.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5.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6.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7.对该物业装修前,须把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出租方审核同意,交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进行装修,且应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同时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8.不得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 9.物业按现状交付,仅限承****商铺内禁止存放、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化、违禁物品,如烟花爆竹、汽油、柴油、氧气瓶等;因科裕新村属于**区餐饮企业“红区”名录,若经营餐饮行业,承租方后续应限制油烟的产生及排放,所产生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分租及改变物业用途。如承租方违反规定转租、分租或改变物业用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10.承租方需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5日内向出租方缴纳2个月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最后一年的月租金价格收取)及2个月租金; 11.物业管理费:5.98元/㎡/月,维修基金0.25元/㎡/月; 12.电费:面积×41.39%+度数×当月均价; 13.若承租方为企业,需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若承租方为个人,需由承租方本人签订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 14.铺位现场存在施工占用、房屋质量等问题待维修,商铺具体交付时间待定,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任何主张及赔偿; 15.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勘察、确认商铺实际情况,并签订相关知情承诺书,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没收招租保证金,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16.因商铺工程设计问题,后续无法解决提供排水、排污的问题,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任何主张及赔偿。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及非法人组织; 2.意向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曾与出租方**市****公司履行物业租赁合同过程中存在私自转租、分租、逾期交纳租金等违约行为; 3.意向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中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其他经济纠纷及不良信用记录。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若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意向承租方,视作不符合本项目承租资格; 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商铺现场情况知情承诺书(向出租方领取)。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3、4的资料;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5.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3、4的资料;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战小姐;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0510;0755-****2954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市****公司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4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必须到铺位现场踏勘及签署知情承诺书,踏勘联系人:林生,联系电话:181****2696。 | ||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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