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海陆通信自组网设备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1 | 海陆通信自组网设备 | 我部计划采购6套海陆通信自组网设备,主要用来保障海上设备与陆上设备之间通信(不少于100km)、视讯图传、数据建链等无线信号组网传输。 现发布采购意向,烦请研提相关主流产品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市场价格、供求状况、生产交货周期、以往同类产品采购情况、后续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和其他说明情况,并将附件表格(每型产品填1张表,其他成熟类型产品也可提报)内容详细填写、加盖公章后,函复我部(具体资料也可另附附件)。 | 39 | 15天 | |
说明 | 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交货地点由需求方指定。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事业单位;3.国有企业;4.军队单位。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投标人需具有某安全资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
四、函复细则:
(一)函复接收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8日。
(二)邮寄地点:**市**区。(详细地址与联系人对接)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3.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4.对于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6****8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