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拟对学习讲台桌、椅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公开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征求广大供应商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注:此次为意见征求环节,还未开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认为存在指向性排他性或表述不清晰等问题可按要求反馈,认为客观合理请积极筹划准备,请勿反复来电咨询申请报名事宜;正式版完整需求在正式报名合格后领取)
一、 项目名称:学习讲台桌、椅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限: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2日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劲儿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4.****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预算和最高限价:73.07万元。
六、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七、建议反馈方式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截至12月2日17时前)将技术参数建议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按照相关要求递交: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技术参数建议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邮箱****@qq.com。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采购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022-****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