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8]557号)、2023****党工委会上通过的《****开发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专项资金调整方案》,在园区企业申报的基础上,经过评审和部门审核等相关程序,现将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8]557号)调整后拟支持的项目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发展局提出。监督电话:****909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11月27日
附件一:****开发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专项资金调整方案
附件二: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8]557号)调整后拟支持项目公示表
联系电话:****561
****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一:
****开发区打造特色载体推
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专项资金调整方案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8]557号)以及经开区2023****党工委会议纪要和第二十三次主任办公会要求,制定以下专项资金调整方案:
一、总体思路
****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坚持主导产业做优存量,做大增量,做强变量的原则,重点聚焦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同时,兼顾科技**支撑型载体建设,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载体带动作用,形成“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全链条、全流程、全周期、全要素,线下+线上、空间+资本、**+机制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二、工作目标
支持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推动其向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方式,推动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提高创新创业服务和**融通的质量和效率;推动中小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提升绿色化发展水平;引导中小企业在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有所突破,在细分行业领域逐步成长壮大为专精特新小巨人。在此基础上,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三、调整支持方向
****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要求,并参照原方案支持方向,现就未分配的补助资金调整为绒纺产业园(交易市场、企业)及市场前景好的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特色载体打造,具体支持方向为:
(一)绒纺产业园、交易市场方面
1、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园区及行业龙头企业,以“服务企业、**集聚、促进发展”的经营理念,推动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带****园区集聚,形成规模化、标准化、集中化的发展模式。
2、目标任务:项目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全、环保和质量事故;园区内企业年度内完成升规纳统不少于2户;达到工业企业绿色化标准(建立“三指标”“四体系”)。
(二)规上企业方面
1、支持方向:2023年度规模以上且年内产值达1亿元以上(包括1亿元)的企业,具体分为屠宰类、饲料加工类、其他农畜产品类。
2、目标任务:项目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全、环保和质量事故;年度内产值增速不低于10%;达到工业企业绿色化标准(建立“三指标”“四体系”);年度用水量达1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完成节水型企业认定。
四、资金来源
《关于下达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8】557号)中剩余的2080万元。
五、实施程序
1、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发展局提交申报材料。
2、项目评审。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从产业园(交易市场)产业发展辐射带动能力、规上企业产值情况等方面进行初审排名,并由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申报项目从产业集聚度、**聚集力、研发创新、体量效益、健康发展、对外开放6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后附评审表)。
3、项目公示。对评审合格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结束无异议的,财政金融局按照实施进度拨付。
六、分配方式
项目资金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不撒胡椒面”的原则,产业园、交易市场分配占比50%,农畜产品规上企业占比50%。拟安排实施的项目企业因市场、自身等因素不能实施的可另行调整,专项资金按照以分值量化资金的方式进行补助,主要支持企业延链补链、贷款贴息、创新投入和公共技术平台建设等方面。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方案》****发展局牵头实施,财政金融局等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统筹推进,切实解决好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与困难,确保将项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单位是申报项目的主体,一定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承担责任并按经开区要求签订《资金使用承诺书》。虚假申报、虚假套取项目资金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且两年内不予组织申报其他所有的项目。对违反财经纪律、挪用或挤占项目资金的,****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停止并追回拨款,即刻终止项目,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公众号、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切实让广大企业、社会参与者全面了解政策信息,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形成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协同发展新格局,促进经开区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为保证项目申报、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合法。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纪检监察工委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密切配合,项目资金申报、使用全过程形成闭环,并做好常态化监督检查。
附件二:
201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财建[2018]557号)调整后拟支持项目公示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园区(市场)名称 |
1 | ******公司 | 内****公司 |
2 | 内****公司 | **锦叶云台****公司 |
3 | **草原****公司 | **中科****公司 |
4 | 内****公司 | 内****公司 |
5 | 燕京啤****公司 | |
6 | 内****公司 | |
7 | ******公司 | |
8 | **市牧泉****公司 | |
9 | 内蒙****公司 | |
10 | 中粮面业****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