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县季庄至仁塘湾农村道路(防火巡护道)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叶王健0578-****199
中标候选人:**** 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李 永 证书号码:豫141********15117
预中标价:伍佰玖拾陆万玖仟捌佰肆拾肆元整(¥****844.00)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及项目经理) | 业绩名称 | 合同价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所附证明材料 |
**** | G230线(原S213 线)**境改建工程(一期)施工 | 12408.7498万元 | **G230****管理局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 |
李永 | G230线(原S213 线)**境改建工程(一期)施工 | 12408.7498万元 | **G230****管理局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 |
无效标的说明:(1)******公司、******公司因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第(1)a条规定要求,投标价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委员会一致意见予以否决投标;
(2)******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第(1)c条规定要求,未列暂列金,****委员会一致意见予以否决投标;
(3)****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1.2第(4)、(6)条规定的要求,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及项目经理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一致意见予以否决投标;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运输局 :0578-****603,**县公管办:0578-****004。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