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2026年度****经济犯罪案件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 | ||
品目 | 审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17:0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公司开标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琼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724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洪公祠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94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汤泉街道汤农路31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琼文 |
项目概况 2024-2026年度****经济犯罪案件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11 09:0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经济犯罪案件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细内容见本征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为****机关经济犯罪案件审计工作,征集不超过30家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提供相关审计服务。项目开展时,由****具体办案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具体项目合同,由供应商委派专业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二年,框架协议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满时,经考核合格,可续签第二年协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5月以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中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2024-12-11 09:00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
d****230633ce9.html(“苏采云”**地区客服热线025-****3744、025-****3743)。
6.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cn/jszc/logi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6.3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6.4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征集文件)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6勘察现场或答疑:
(1)采购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2)集中答疑时间、地点:供应商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参加集中答疑。答疑现场签到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上午9:00,签到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上午9:30,地点:****(地址:**市**区**路116号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姚瑶,139****7241)。
6.7本次采购公告在“**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cn/)和**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导致投标有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本次征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网”“**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8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www.****.cn)或“**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在线打印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网站客服联系电话025-****8366-607)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陆“信用**”(www.****.cn )或“**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 )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http://222.****.84:8280/hodeframe2018_cxda ),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洪公祠1号
联系人:倪警官
联系电话:025-****87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116号二楼
联系人:姚瑶
联系电话:139****7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瑶
电话:139****7241
附件:****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