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1/21 10:23:32
****碎石询比采购项目(**联络线ZBLJ1项目部) | 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 | |
询比采购 | 招采类型:货物 | |
2024-11-21 09: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24 09:00 | |
2024-11-24 09:00 |
****碎石询价询比采购公告
(**联络线ZBLJ1项目部)
****碎石询比采购项目(**联络线ZBLJ1项目部) 已具备釆购条件,现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询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采购项目名称: ****碎石询比采购项目(**联络线ZBLJ1项目部)。
1.2 采购人:**** 。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所需材料的供应、运输、税金和相关服务等,税率13%
第一标包: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税率 | 备注 |
1 | 碎石 | 0-5 | 吨 | 15000 | 63.5 | 952500 | 13% | |
2 | 碎石 | 10-20 | 吨 | 38000 | 65.5 | ****000 | 13% | |
3 | 碎石 | 10-30 | 吨 | 17000 | 65.5 | ****500 | 13% | |
合计 | ****000 |
2.2 供货期/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起(具体时间以项目部要求为准) 。
2.3 供货/服务地点: 项目部指定施工地点 。
2.4 质量标准或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符合监理单位及上级单位提出的质量检验规范;各项指标必须符合下发图纸标准要求 。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4年1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集团有限公****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3.3 项目确认要求: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11月24日09时00分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询价询比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询价询比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询价询比采购活动。
4.1 电子商务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1 名。
4.2 本项目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包报价;每个供应商最多允许成交1个标包。
5.1 付款条件: 按照业主拨付的进度款比例支付 。
5.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是□ 否√
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10% ;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支票、债权、银行保函;
保证金有效期:本项目履约结束后 ;保证金递交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之前。
5.3 履约保证金其他要求:
5.3.1 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形式的,可由成交供应商的任一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5.3.2 ****集团或其所属单位有债权关系的,可将《债权替代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原件作为履约保证金,若债权金额小于履约保证金金额,可用现金补齐。
5.3.3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成交供应商开户行出具(开户行不具备出具保函资格的,应由其开户行具备相应资格的上级机构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银行官网提供保函自助验真****银行出具的开户信息。银行保函查证电话应在114等服务平台可查询。银行保函应当为见索即付保函,附加其他任何支付条件(要求提供仲裁机****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均为有条件支付)的视为无效保函。
以债权形式的担保,可根据履约进度按季度退还;以现金形式的担保,按结算进度等比例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的担保,履约完毕即退还。
6.1 询价询比时间为 2024 年11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1时00分。
6.2 报价地点:****电子商务平台
6.3 未按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采购人视为放弃本次询价询比。
6.4 报价有效期: 30日历天 。
6.5 其他规则:
供应商应对其报价负责,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提供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该供应商将被****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3年内****集团所有招采活动。
7.1 发布采购邀请书媒介:《**国资数智采购系统》、《****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7.2 发布成交公示的媒介:《**国资数智采购系统》、《****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7.3 成交公示的期限:3日历天 (法定节假日顺延)。
上级监督部门:****集团****中心
联系方式:0351-****026
本机监督部门:****纪检室
联系方式:0354-****799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汇通北路435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雷先生
电 话: 0354-****803 155****6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