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司****公司2024-2025年能源外市电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公告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一、招标公告中“1.4预估规模/工程量:1670万元(含税),税率为9%”变更为“1.4预估规模/工程量:不含税金额:1532.11万元”。
二、招标公告中“1.9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原内容如下:
1.9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号 | 实施地域 | 预算金额(万元) |
标段一 | **、**、** | 751.5 |
标段二 | **、黄南、果洛 | 501 |
标段三 | 海西、海北、** | 417.5 |
注:本项目限中不限投,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标段。
变更为:
1.9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号 | 实施地域 |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含安全生产费) |
标段一 | **、**、** | 689.45 |
标段二 | **、黄南、果洛 | 459.63 |
标段三 | 海西、海北、** | 383.03 |
注:(1)本项目限中不限投,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标段。
(2)若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9%,若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国家或地方政策税率执行。如遇国家税率调整,维持不含税单价不变,含税价及税金按国家税率同步调整。
三、招标公告中“1.10 注:安全生产费合计金额为40.73万元,安全生产费不参与报价”。变更为:“1.10 注:安全生产费不含税合计金额为37.37万元(标段一:16.82万元,标段二:11.21万元,标段三:9.34万元),安全生产费不参与报价”。
四、招标公告中“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25日】(**时间,下同)”变更为“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6日】(**时间,下同)”
五、招标公告中“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30分(**时间)】”变更为“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时间)】”。
招标人:****、****公司****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