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石河村**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24〕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二期)已由**市****委员会以**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区弘禹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区石河村**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二****中心片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东西一干线东段)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石河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区石河村**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实施石河村**村高新路1.12km,同步实施照明、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2、**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二****中心片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东西一干线东段):****中心片区再生水综****中心启动区区域,本次实施综合管廊1.1KM,雨污水管网4.5KM,及其附属边坡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区石河村**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约2800万元。
2、**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二****中心片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东西一干线东段):约9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心片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东西一干线东段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实际工期以**区石河村**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二****中心片区配套输水管网工程-东西一干线东段)中最后一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 的业绩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昌州街道灵方大道19号 | 地址: | **市**区瑞尔国际2号楼710 |
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人: | 郭亚鑫/张晓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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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5003 | 联系电话: | 023-****9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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