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24年社会事业项目-电动车安全充电工程已由江****办公室、****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2024年社会事业项目-电动车安全充电工程。
2、建设地点:****农场境内;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5、资金来源:已落实;
6、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18.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整。
7、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施工内容为:实腹钢柱、钢梁、混凝土硬质路面、砌筑污水检查井、园艺栅栏等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有投诉时须提供所在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主体工程完工证明和离**项目的同意书)。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严禁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
四、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 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 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 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 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五、本项目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与招标人联系,联系人:方先生,电话:159****9328,凭缴费截图或者照片获取邀标文件;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00元)。
汇款账户:****;开户行:****农场支行;银行账号:104********000451
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特别提示:本项目账户如有到账大于规定数额费的,均视为已缴纳费用;在退还投保证金时,将多余资料费一并退回。
八、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址(节假日接受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30日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 2024年12月 4日 15 时 00 分
3、开标地点为:连****农场场部机关大楼二楼会议室。
九、监管单位
****纪委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省连****农场
联 系 人 : 方先生
联 系 电 话:159****9328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