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邻里中心12-17#宿舍楼及室外附属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城镇保障性**工程-邻里中心12-17#宿舍楼及室外附属消防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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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标 |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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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工 | 联系人电话0518-****8771 |
标段信息【2024年城镇保障性**工程-邻里中心12-17#宿舍楼及室外附属消防改造工程】
2024年城镇保障性**工程-邻里中心12-17#宿舍楼及室外附属消防改造工程 | 标段编号****-01 | |
1、招标条件 ****的2024年城镇保障性**工程-邻里中心12-17#宿舍楼及室外附属消防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邻里中心12-17#宿舍楼及室外附属消防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心12-17#宿舍楼及室外附属消防改造升级; 2.1.1建设地点:开****中心12-17#宿舍楼; 2.1.2 建设规模:室内外的消防水、应急照明及电气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最高投标限价:壹佰贰拾万捌仟零陆拾玖元壹角贰分(¥:****069.12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1.4 工期要求: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指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2日,竣工日期:2025年01月31 日 2.1.5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室内外的消防水、应急照明及电气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现场所需更换的旧设备拆除后归招标人所有且需按招标人要求存放至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05月-2024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 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在不合格状态。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0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可从**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om/index#/homePage) 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06日09时30分(**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 5、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近 6 个月(2024年05月-2024年10月)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承诺书; 注: 1、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办法 7.1 评标入围 7.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招标项目入围方法采用方法 二、方法三,现场由开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包含G1、G2去除的数量),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苏建招办[2019]2 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1、投标报价评审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 100 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 (1)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 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 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 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 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所扣分值 0.6 分,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开标时需抽取的入围方法、评标方法等各类方法数值,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同步自行登录“腾讯视频会议”观看抽取全程,会议号:932 216 712,若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与开标时间一致)进入参与,视为默认抽取结果。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om/index#/homePage)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路2号和安中小企业园9#楼 联系人: 范工 电话:0518-****877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青口镇时代东路时代大厦西单元6楼 联系人:张明飞 电 话:135****7800 | ||
否 | ||
1.投标人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其他要求: | ||
项目最新时间
2024-11-25 14:54:11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12-02 18:00:00 |
2024-12-03 16:00:0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2024-12-03 16:00:00 |
2024-12-06 09:30:00 | 开标时间2024-12-06 0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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