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智能巡检在长距离输水工程安全保障中的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无人机智能巡检在长距离输水工程安全保障中的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无人机智能巡检在长距离输水工程安全保障中的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省粤西地区**、**、**和**4个地级市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无人机智能巡检在长距离输水工程安全保障中的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范围为《无人机智能巡检在长距离输水工程安全保障中的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主要研究内容为: (1)多类型无人机大范围自动巡检协同管控系统。对机巢无人机、便携机巢无人机、机动无人机等多类型无人机巡检远程协同管控方法进行研究。 (2)长距离引调水工程施工及运行无人机智能识别模型库。研究开发基于长距离引调水工程的无人机巡检智能识别算法,包括不安全行为、场地异常、管线渗漏等模型库。识别场景包括现场人员动态计数识别、动态安全帽识别、关键施工车辆识别、施工现场烟火动态识别、高边坡(一级)滑坡识别、地面塌陷动态识别、埋管爆管喷水动态识别、施工范围超红线用地识别等8种,各场景算法模型查准率应达到85%以上。 (3)无人机巡检视频空间化及智能识别对象空间定位应用研究。 1)隐患位置标记。巡检视频空间化融合叠加,监测智能识别提取对象空间化标注,实时定位违规或者风险隐患点位置。 2)红线施工越界。实时投射红线范围到巡检画面,智能识别提取越线作业区并预警。 3)违规对象追踪。违规或越界行为对象跟踪研究,对于出现越界违规等对象进行持续跟踪定位,实现执法违规取证。 (4)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集成应用研究。 1)建立长距离引调水工程无人机巡检集成标准规范,打通无人机巡检系统与智慧监管平台、安全监测系统、数字孪生系统等联动对接,及时响应巡查。 2)无人机巡检系统基于气象部门的气象信息,融合无人机机场集成的雨量计、风速计、温度计等传感器数据,建立巡检区域实时环境感知系统,服务于无人机巡检规划,工程管理等。实现巡检视频数据的智能AI剪辑,全景图、正射影像及三维实景模型的自动化生产。 3)基于软件接口与标准协议技术,建立面向飞行控制、数据共享、业务联动等标准化、集成式接口,实现平台系统间多层级、多应用集成运转体系。 (5)相关服务。 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2189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00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1.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等相关主体资格证照、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骗取中标的情况。 1.3投标人不能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清算状态。 1.4人员要求 项目须设置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且不为同一人。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技术负责人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派出。 ②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对无法出具近三个月(2024年9月-2024年11月)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的需出具加盖投标人本单位公章任职证明及签订周期在三个月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牵头或参与过无人机相关项目。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签署合同或任务书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金额页或经费预算页、合同范围页或研究内容页)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或任务书签署时间为准。未附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为无效业绩。 3本项目接受不多于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外,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明确牵头方及成员方各方拟承担的职责和研究范围,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且牵头方须满足本款1、2的要求,成员方须满足本款1的要求; (3)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投标阶段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投标阶段相关的事务;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在投标登记截止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否则,其投标无效; (6)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或更换联合体牵头方的,其投标无效。 (7)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牵头或参与过无人机相关项目。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签署合同或任务书关键页(首页、签署页、合同金额页或经费预算页、合同范围页或研究内容页)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或任务书签署时间为准。未附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为无效业绩。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https://www.****.com/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1-26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02 18: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18 09: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标 |
开标方式 | 电子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2-18 09:00:00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市**区东盛路5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186****7652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省**市**区**大道中599号**商业大厦8层803单元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钟智豪、杨慧、肖铭达 | 联系电话 | 020-****6265 |
招标监督机构 | ****水利厅 | 联系电话 | 020-****6105 |
发布责任人 | 钟智豪、杨慧、肖铭达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