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4年农村供水水毁修复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宽**西广小区4号楼501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128.070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县2024年农村供水水毁修复工程
施工范围:**市**县境内
施工工期:2024年11月29日-2025年01月27日,共计59日历天。
项目经理:宋孝亮
职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海燕、逄喜军、王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取费标准计费收取。
收费金额:14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县**镇
联系方式:159****3490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花园小区A1栋0668幢010103号
联系方式:0439-****004
项目联系人:公玉
电 话:135****0600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 ****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 的 **县2024年农村供水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县2024年农村供水水毁修复工程 ,属于 建筑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 ,从业人员 139 人,营业收入为 1492.5042 万元,资产总额为 4416.8047 万元 , 属于(小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 期: 2024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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