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磨刀溪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 **市****委员会以 **发改审资环[2023]6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市**区长滩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是河道整治工程。工程位于磨刀溪流域,主要为河道护岸整治,共计10段,分别为砚溪河河段工程、长滩镇场镇河段工程、沙滩村河段工程、**村河段工程、清连寺河段工程、长滩镇潘潘沟河段工程、龙驹镇花坪村河段工程、龙驹镇猪嘴巴段河段工程、****社区河段工程、****社区河段工程。河道综合治理河道总长为24.68千米,其中**护岸长7184.94米,岸坡清表长度17500米;河道疏浚方量10万立方米,**景观平台2处,**10处排水管涵,**16处下河梯道,**生态湿地10000平方米。堤防等级为4级。
二是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工程位于磨刀溪流域,分为污水管网工程和照明工程。污水管网工程本次设计范围为磨刀溪流域长滩镇至龙驹镇沿线聚集居民片区,建设内容为**污水管道DN300PP-HM双壁波纹管23751米,**DE160PVC管9900米,最大管径为D400。**检查井930座**。**化粪池50口;照明工程本次设计范围主要位于沙滩村至**村,建设内容为**防汛道路3794.91米,**太阳能路灯200盏。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6935.29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约97.09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对该项目实施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等。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68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由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新区玉龙路142号 | 地址: | **市**区重钢大堰二村电讯大楼 |
联系人: | 胡晶 | 联系人: | 潘琴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qq.com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3****0006 | 联系电话: | 166****1589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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