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监内食堂猪肉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监内食堂猪肉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省**市**县**镇芹洲路9****物流中心商业配套项目(现:海峡鑫天地)商业4#楼2层208店铺 | 1,440,000.00元 | 97.6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监内食堂猪肉配送服务):
服务类(****)
1-1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监内食堂猪肉配送服务 | 新鲜猪肉(含猪身各部位及内脏,具体以采购时实际市场询价的品名为准),所采购的新鲜猪肉是放血完全的猪肉 | 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并能出具相应的溯源报告,猪肉应符合GB9959.1-2001鲜、冻片猪肉国家标准和GB2707-2005鲜(冻)肉卫生标准 | 我公司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我公司在接到采购人批量送货通知时,按时按量送达指定地点(每周大约送货3-4次,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 项 | 货物按批次交货完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运输费用****公司承担。货物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我公司负责退换货,并承担相应费用 | 1,44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琪 |
评审专家: | 吴丽锋 、 高宁霞 、 陈登亮 、 谢彬强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项目实际预算总价275万元,其中****行政资金预算225万元、**省****公司自有资金50万元,本项目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本项目的代****监狱系统政府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费率标准:50万元(含)以下的按1%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含)的按0.9%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按0.5%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按0.2%收取。②****银行账户:开户名:****,账号:117********0316627,开户银行:****公司**华林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监内食堂猪肉配送服务:1.82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中标人****,投标报价为****000.00元,中标下浮率为36%。
3、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为预算金额。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按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南屿镇窗厦村悬**
联系方式:0591-****5589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西洪路528号15号楼303单元
联系方式:0591-****993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岳红丽、吴蕊
电话:0591-****9932
****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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