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收回收购 县中心城区存量闲置土地公告
公开征集收回收购 县中心**存量闲置土地公告
根据《自然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精神,为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自愿参与本次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意向。
一、收回收购范围:**市**县规划区范围内,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土地。
二、确定方式:根据申报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考虑企业意愿、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
对已确定拟收回收购并纳入土地储备计划的地块,由土地储备机构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等,由县议事机构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调幅度,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政府批准确认予以收回收购。
三、申报方式:凡有收回收购意向并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申报企业请于2024年12月6日下午16:30分前向县自然**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意向收储地块情况表的PDF盖章版和电子版。
本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
陈军发 139****3326
夏 文 139****3777
附:意向收储地块情况表
****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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