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已由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主要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采购、供应、运输(运送至工地现场)、装卸(卸至招标人指定位置,包含二次搬运费)、保险、安装(含吊运、辅工辅料等费用)、调试、检测、验收、试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驻场服务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资料的供应等相关伴随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850 万元。
2.3项目地点:江****开发区漓江路30号
2.4工 期:95日历天(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45日内全部供货完毕,货到现场后30日内安装完成,安装完成后20日内配合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 二 年(自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委员会。
3.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1.3 相关人员要求: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从 2024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1.4 设备品质要求: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
3.1.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可选)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sggzy.com/gb-web/#/login;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同步发布。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 https://ycsggzy.com/open/#/login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经开区漓江路30****处理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98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鹿鸣路金航财富大厦3A层402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9****1510
202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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