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公路下穿排水泵房养护维修、管道疏通项目
2025-BFYH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5年**市公路下穿排水泵房养护维修、管道疏通项目已****发展中心以苏市路计(202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市公路下穿排水泵房养护维修、管道疏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与内容
****管养的公路下穿、疏港高速地方配套等泵房养护维修,下穿通道管道、检查井清理疏通。即346国道(张杨公路)、228省道(苏虞张公路)、604省道(港丰公路)、259省道(港华路)、弘吴大道下穿、晨丰公路润发机械下穿、疏港高速地方配套工程下穿等23处泵房养护维修;204国道、346国道(张杨公路)、228省道(苏虞张公路)、604省道(港丰公路)、259省道(港华路)、弘吴大道下穿、晨丰公路润发机械下穿、疏港高速地方配套工程下穿等通道管道、检查井清理疏通;西二环隧道泵房养护和管道检查井清理疏通及24小时值班值守、应急突发事件处置。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2025-BFYH标段,招标内容为合同范围内泵房养护维修、管道疏通工程等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费约170万元。
计划工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泵房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类)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网站公布的“**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建设厅、******保障厅、****运输厅、****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可具有省级或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注:项目经理业绩认定按“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第七款规定执行。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c、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5)其他要求: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可具有省级或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近三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或2024年9月~2024年11月)或以上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预约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运输厅门户网站、**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华昌路1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蔡晓华
电话:0512-****1962
招标代理:****
地址:****环东路1号**4层0429室
电话:0512-****9433-8002
联系人:黄立浩、邱苏凯、张立新
邮箱:****@126.com
监督部门:****运输局****管理科)
地址:**市华昌路1号交通大厦
电话:0512-****1891
异议联系人:黄立浩、蔡晓华
电话:0512-****9433-8002、0512-****1962
8.其他
8.1未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百盛****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8.2投标人需要在**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交易中心****中心8楼开标室(地址:**市杨舍镇滨河路1****广场C座)公开开标。
8.5提醒:
(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窗体顶端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http://49.****.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运输厅《****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公共**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5)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上述时间均为**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