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文化科普馆租赁(第三次)
招 标 公 告
**县水文化科普馆租赁(第三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县水文化科普馆,位于**县盖德镇山坪村,面积约1392.50㎡,租赁期限为4年,具体条件详见投标须知。
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三、投标时间、地点:2024年12月9日下午15时00****服务中心新大楼九层(**县浔中镇东**5号)
四、投标方式:采用密封式报价的投标方式(明标暗投)。
五、标的踏勘:本次投标标的向社会公开展示,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5时止,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5时,须以转账形式汇入,不得以现金缴交。
六、报名条件: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基地的经验,同时承租人需配备起码两名讲解员(拥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同意本须知和《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法人应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七、出租用途:仅作为广大群众和社会团体科普、宣传、教育使用,不得单独以科普馆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八、保证金账户及联系方式:
户名:****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号:1358 0101 0400 33635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联系电话:139****3319小苏
报名地址: ****书店五楼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4年11月26日
招 投 标 须 知
一、**县水文化科普馆,位于**县盖德镇山坪村,面积约1392.50㎡,租赁期限为4年,以上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二、报名资格: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基地的经验,同时承租人需配备起码两名讲解员(拥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同意本须知和《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法人应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三、投标时间:2024年12月9日下午15时。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17时。
五、报名手续:有意参与者请持法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验)及相应的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资料费1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地点:********公司【地址:****书店五楼】。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转账的方式(拒绝现金缴存)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账户名称:****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银行**县支行,账号:1358 0101 0400 3363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交款人必须与竞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用于水文化科普馆租赁投标保证金”****银行录入汇款凭证),汇达****银行对账时间为准,迟于2024年12月6日下午5时的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取得投标权。凭银行转账凭证在递交报价函一并提交核验。
七、租赁期限:4年。
八、投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九楼)。
九、投标方式:本次投标设定发包底价,发包底价为:月租金单价(4527.30元/月)。采用“明标暗投”方式,投标报价最高的为中标者,即其投标价高于或等于设定发包底价的最高投标价者为中标人,并以该最高投标价为对应承包费。当最高投标价(有效标)出现二个及二个以上的,最高报价者应以最高投标价为新标底价再次投标,最后以最高投标价者为中标人,若两个或多个最高报价相同的的竞价人均不愿再次投标,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其中一个竞价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经确认后,由招标人发给中标通知书。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包括放弃投标权的、未取得投标权的、投无效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投标5天后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如递交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或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则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若有效报价少于三个,不影响确定中标人。
十、招投标规则:投标者投标时应写明投标价金额、投标人名称和时间。投标价金额大小写应一致,不符者以大写为准。字迹不清、涂改、未写明投标价金额、姓名、投标价低于标底价金额、投标书放空未填写、投标时间中途离开投标现场和在约定的时间内不提交标书者、投标人名称不一致者,均属无效标,投无效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一、出租用途:仅作为广大群众和社会团体科普、宣传、教育使用,不得单独以科普馆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十二、中标者须在中标后十天内携带有关证件到****办公室签订《租赁合同书》,否则视同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
十三、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一年租金(以中标价为准),需在合同签订前缴交,未按时缴交视为视同放弃中标权。
十四、中标者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十五、本投标须知未尽注意事项,另见拟签订的《租赁合同书》。
十六、本须知及《租赁合同书》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招标人:**水利局
代理单位:****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