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新材料生产项目
工程总承包定标信息公示
****受****的委托,对****建筑新材料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24年11月22日完成评标工作,经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5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于2024年11月26日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委员会的定标意见,现将中标人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建筑新材料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
二、招标编号:****
三、定标结果
中标单位(牵头人):****
资质等级(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中标单位(联合体成员一):**交投****公司
资质等级(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中标单位(联合体成员二):****设计院****公司
资质等级(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中标价:¥****5500.09元;
工期:211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标准
总承包项目经理:张丰(证书编号:宁264********00404)
施工项目负责人:郑灏力(证书编号:宁264********03658)
设计项目负责人:孟万建(证书编号:****00065)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五、发布媒介:本次公示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六、公示期: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9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工业园区 1 幢-1 号
联 系 人:韦清
电 话:0951-****54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虹桥****中心C座15层
联系人:陈敏瀚
电话:095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