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医院相关直饮用水设备采购服务类(租赁),本次采购服务类(租赁)旨在通过院内遴选的方式选择一家专业的直饮用水设备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直饮用水设备采购服务类(租赁)
2.项目预算:壹拾万圆整(小写¥100000.00元)
二、项目需求
三、技术参数要求
四、服务要求 (以下服务内容产生的费用应包含本次报价中)
(一) 质量要求
供应商产品必须符合采购单位使用要求,并且不****政府关于货物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二) 货物包装要求
按厂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需要低温运输的要使用低温保护包装。
(三) 交货要求
1.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付。
2.交货地点:**省****。
3.供货方式: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最终的具体规格、数量在规定期限内将所有货物及时送达采购或租赁单位指定地点,并负责运输过程中的车辆、材料和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及费用,供应商不得再通过任何名义向采购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4.供应商按约定供应货物,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
5.货物送到采购单位并安装完毕后由双方共同验收后履行验收手续。如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退回该批次的货物,供应商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供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四)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采购单位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对质量问题有权随时提出异议。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更换。
2.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产品厂家标准服务,提供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和咨询。必要时,根据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要求,派遣专业工作人员至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
(五) 货款支付
1.支付货款时间:供货数量达到合同约定且经由采购单位使用并经双方结算后,供应商提供普通税票,采购单位在收到税票后,按医院规定程序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供应商延迟开具发票的,采购单位的付款义务也相应顺延。
2.合同所有款项均由采购单位按供应****银行帐号以转账的方式向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应确保合同中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正确无误,否则导致采购单位无法办理转账付款手续等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供应商需向采购单位赔偿实际损失。
(六) 其他要求
1.一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按合同未履行价款部分的20%支付违约金。
2.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需承担该批次合同总价款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采购单位因此造成 (包括引起的医疗纠纷)的一切损失。
3.供应商所交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采购单位同意利用,则按质论价,双方另行制订协议;如果采购单位不能利用的,供应商应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费用,以及承担因为调换退货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4.供应商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按该批次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按上述第(六)1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5.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因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权、担保物权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采购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单位交纳的罚款、赔偿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五、报名方式要求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代表(受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2、授权委托书;
3.直饮用水设备相关资质证书及生产厂家相关材料;
4.运营方案及报价单;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报告。
注:采购人参考“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等国家行政部门信息系统的查询信息进行复核。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得分包和转包。
注: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六、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
1.邮寄或送达报名****办公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7点00分(**时间)
地点:**市万城镇红专东路211号********办公室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17:00
七、评标总则
1.评价采取 100 分制,其中价格、服务方案各为 30 分,资质为 20 分,服务质量、社会信誉各 10 分;
2.评价时必须综合考虑评价 的各项指标,同等条件下应以服务方案优者优先;
3.服务质量为过往服务本单位时本单位对服务质量的评价,社会信誉为供应商(服务方)在社会服务中的认可度;
4.供应商(服务方)在竞标时必须提供过往服务质量评价情况和社会信誉。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0898-****9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