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杨兴河(**县段)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 2、项目地址:**市**县青龙镇大蹍沟村附近 3、本次招标采取公开询价方式。 4、具体苗木类型及规格见采购清单。 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日内进场。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的将苗木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杨兴河(**县段)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工程项目部,验收合格前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技术要求:合格。苗木必须带土坨,土坨规格应满足图纸及规范要求。苗木成活率 100%。 7、验收标准:乙方严格按照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和甲方的具体要求进行验收,保证施工质量。并满足国家及**市现行最新的相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政府部门及《园林景观工程专项技术及质量要求》验收要求。如上述标准要求不一致的,按较高较严标准执行。养护期满时苗木成活率为 100%。 8、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所需苗木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运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含卸车费等。 9、付款方式:①签订合同后,苗木货物费用需结合苗木存活情况及建设单位支付情况进行支付。 苗木货物送至现场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苗木总价的50%,苗木种植一年后根据苗木存活情况支付至苗木货物总价的70%,建设单位出具竣工验收证明书且建设单位支付至本项目结算总额的95%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苗木货物总额的95%,剩余苗木货物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年,质保期满且履行完保修义务后半个月内退还质保金。结算以双方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材料进场在未卸车前由甲方施工员、材料员,乙方现场负责人共同验收),以甲方的收料小票为结算依据,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有效发票后办理相关手续。②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本合同项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所有合同款(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均需在本工程的建设单位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方能支付给乙方。该约定构成甲方向乙方支付每一笔合同款的增加条件,此条件不成就的,可以成为甲方拒绝付款的理由。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此增加条件均满足时,甲方才有付款的义务。建设单位未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导致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甲方不承担利息及违约责任。乙方理解甲方内部资金支付审批程序需要工作时间,因程序内工作所耽搁造成的本合同款项支付不及时不构成甲方的违约,乙方自愿放弃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160********8927 | 黄花鸢尾 | 株高或蓬径或芽数/株:H:40-50 根盘直径 160mm , 3 芽 | 合格 | 292180 | 株 |
2 | 160********8928 | 香蒲 | 株高或蓬径或芽数/株:H:40-50 根盘直径 160mm , 3 芽 | 合格 | 306600 | 株 |
3 | 160********8929 | 睡莲 | / | 合格 | 175 | 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