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城市更新品质提升工程PPP项目烧结砖采购(二次)”,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城市更新品质提升工程PPP项目烧结砖采购(二次)
2.2采购编号:****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招标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烧结砖 | 5*10*20cm | ㎡ | 50100 |
2.5交货地点:**省**市**区山湖路
2.6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货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095.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潜在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事业单位和自然人不适用)。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根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禁止参加本招标项目。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30日00时00分至 2024年12月05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已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潜在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缴纳CA数字证书,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投标人将****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此项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 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市**大道245****公司),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4.4 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
5.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w.****.cn/)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8. 其他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电话:198****6680;QQ:****459505)。
9. 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地址:**市**区**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6层
联系人:邹女士
联系电话:0451-****6137
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市**区万宝街道巨宝二路蔚澜半岛21栋2****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1-****1795
电子邮箱:****@163.com
10.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监督部门:**省****公司纪检监督室
联系电话:0451-****9916
日期: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