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发布时间2024-12-03 16:11:38 |
本比选项目为2024****联通******市政企双线接入**工程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第一次公开比选失败(经评审,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且应答报价不具备竞争性),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采购内容:2024****联通****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程网络安全设备采购:堡垒机1台、日志审计1台,包括设备安装、调测工作等。
1.1.2采购预算:82000元(不含税)。
1.1.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1.1.4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1.5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含)内到货,到货验收合格后10日(含)内完**装调测。
1.1.6交货地点:**省**市水阳**大道235号联通大楼。
1.2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家,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不含税总价合计的最高限价为82000元,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如下:
2.1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法人证书等营业证明资料扫描件。
2.3应答人须能开具或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税局官网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图或以往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承诺书,提供承诺书的须加盖应答人公章。
2.4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为应答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应答人为应答产品代理商的,须提供应答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函和制造商资格声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答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将被否决;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仅接受制造商应答。
2.5应答人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承诺中选后配备至少一名技术人员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技术支持。
2.6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同类项目(堡垒机、日志审计销售)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且合同业绩累计含税总金额须不低于8万元人民币。
(1)应答人须提供以上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页(如电子合同无盖章页的,可不提供盖章页,需提供至少一张电子合同网页截图证明)等内容;
(2)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订单需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定),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中选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5)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cn)中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6)“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7****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9其他要求
(1)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③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联通****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业务禁入期的应答人参与本项目应答,同时不接受该应答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3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09日12时00分(**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联通**方自服务门户(www.****.cn****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联通**方自服务门户(www.****.cn)点击“电子招标投标”-进入“联****采购中心”,(使用供应商角色)然后依次点击“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查询要参与的项目名称)-“我要参与”。在填写完相关信息并保存后,再次点击“比选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比选应答”-“购买采购文件”,在售标时间内,使用“沃支付”支付比选文件费用(若支付失败或临时退出支付页面,可在“财务管理”-“费用支付”中找到尚未完成的订单),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
(2)若首次使用沃支付方式,在进入沃支付界面后,点击“免费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付款完成后请及时填写标书费的开票类型及开票信息,否则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应答人须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上步骤的操作,否则将导致应答人无法下载比选文件,视为应答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应答。
特别提醒:****联通智****采购中心上进行电子招投标,应答人所下载比选文件为.megp格式,****联通智****采购中心的“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中国联通智****采购中心应答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并完**装,并以此打开.megp格式比选文件及进行应答文件编辑等工作。由于应答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9276、010-****2255转3-8-2或平台在线客服。《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获取方式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须递交电子应答文件与纸质应答文件。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5时00分。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5.2.1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联通**方自服务门户(www.****.cn****联通智****采购中心;
5.2.2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省**市水阳**大道235号联通大楼10楼会议室;联系人:程经理,电话:186****9665。
本项目价格开启、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如因“中国联通智****采购中心”的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进行价格开启、评审,则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监督部门
本比选项目****联通****公司纪检组。
监督电话:0563-****049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人:朱冕(采购代理)
异议受理电话:0551-****8010(采购代理)
提出异议的方式: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
书面方式:应答人将质疑函原件(加盖应答人公章)送至:**省**市**区**路459****广场25栋27楼2710-2712室。
邮件方式:应答人应将对比选文件或公告的异议编制质疑函,以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163.com。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水阳**大道235号联通大楼
联 系 人:程经理
电 话:186****9665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路459****广场25栋27楼2710-2712室
联 系 人:朱冕
电 话:130****5253/0551-****8010
邮 箱:****@163.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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