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基地建设项目已由 ****服务局以****服务局关于灵**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数政投资【2024】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国家农村产****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地方投资,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剩余2689.92万元由地方投资。,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灵**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基地建设项目监理2.1.2建设地点:**省**市灵**狗台乡北堤下村、王阜安村、景上村;2.1.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000亩,总建筑面积13137.04平方米。主要建设工程为农产****培训中心2698.01平方米,****基地494.87亩,****工厂(含空调机房罩棚)3494.12平方米,****中心1249.93平方米,冷藏保鲜库1500平方米,周转仓库2977.95平方米,****中心1224.03平方米。辅助**工程:提水泵站7座、蓄水坑塘1个、蓄水池6个渠道改造2385米、**支渠241m、水肥一体化滴灌改造3013.58亩、变压器6台、输电线路4780米、田间道路13194平方米、游步道5712平方米、硬化路面413平方米、生态停车场4866平方米。主要设备:购置植保无人机4架、速冻库设备1套、空气能空调2台、冷库设备1套、购置水泵7台、土壤检测仪30台、显微镜2台、测定仪2台、多功能水质分析仪1台、PH计30台、低温冰柜2台、农残检测仪50台。最高限价:56.06万元。2.1.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收尾结束。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保修收尾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以注册证为准;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九安招标”使用**CA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CA,请及时登录“九安招标”http://www.****.com进行咨询办理)。“九安招标”技术支持及**CA办理咨询联系方式:****880195 。同时在“**公共**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上传 PDF 格式投标文件,如未上传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2、未在**公共**交易网注册登记投标人,请在**公共**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 0311-****8589 、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880195)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最低配备人数为4人,含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配备比例符合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规定;特别提示: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3.1.5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函,否则均按无效处理。(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5 09:00至2024-12-11 23:59(**时间,下同),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公共**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25 09:00,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公共**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 1、****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2)招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柳国红 电话:0311-****3193;招标代理联系方式:联系人:梁玉广、路鹏 电话:0311-****5660 。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0311-****1315。
电子邮箱:****@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放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投标人500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省**市灵**北环路交通大厦 | 地址: | **省**市灵****镇建设大街 |
邮编: | 050500 | 邮编: | 050500 |
联系人: | 柳国红 | 联系人: | 路鹏 |
电话: | 0311-****3193 | 电话: | 0311-****566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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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