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2-04 15:03
90天 | |||||||||||||||||||||||||||||||||||||||||||||||||||||||||||||||||||||||||||||||||||||||||||||||||||||||||||||||||||||||||||||||||||||||||||||||||||||||||||||||||||||||||||||||||||||||||||||||||||||||||||||||||||||||||||||||||||||||||||||||||||||||||||||||||||||||||||||||||||||||||||||||||||||||||||||||||||||||||||||||||||||||||||||||||||||||||||||||||||||||||||||||||||||||||||||||||||||||||||||||||||||||||||||||||||||||||||||||||||||||||||||||||||||||||||||||||||||||||||||||||||||||||||||||||||||||||||||||||||||||||||||||||||||||||||||||||||||||||||||||||||||||||||||||||||||||||||||||||||||||||||||||||||||||||||||||||||||||||||||||||||||||||||||||||||||||||||||||||||||||||||||||||||||||||||||||||||||||||||||||||||||||||||||||||||||||||||||||||||||||||||||||||||||||||||||||||||||||||||||||||||||||||||||||||||||||||||||||||||||||||||||||||||||||
2,000元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格制).................................... 24 第四章 定标办法.............................................. 30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2 第六章 委托人要求............................................ 5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4年度**村组道路(第二批)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村组道路(第二批)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 2.2 项目名称:2024年度**村组道路(第二批)项目 2.3 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 2.4 建设地点:**境内;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项目概况:宗店乡刘庄村、邢口镇岳寨村、傅集镇徐庄村、傅集镇南村、邢口镇邢南村、苏木乡刘庄、苏木乡靛池、湖岗乡军张村、湖岗乡蔡洼村、圉镇镇舒洼村、官庄乡油坊庄村、五里河徐楼村、**镇陈庄村、五里河镇何庄村、葛岗镇陈寨、城郊乡和寨村、西寨乡魏寨北村、**乡黄寨东村、泥沟乡马大府村、裴村店乡肖营村道路建设及本项目监理服务。 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8 招标范围: 施工1-16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监理17-18标段:工程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9 工期: 施工标段:90日历天; 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8个标段,其中施工1-16标段,监理17-18标段; 第一标段:宗店乡刘庄村、邢口镇岳寨村道路建设; 第二标段:傅集镇徐庄村道路建设; 第三标段:傅集镇南村道路建设; 第四标段:邢口镇邢南村道路建设; 第五标段:苏木乡刘庄、苏木乡靛池道路建设; 第六标段:湖岗乡军张村、湖岗乡蔡洼村道路建设; 第七标段:圉镇镇舒洼村道路建设; 第八标段:官庄乡油坊庄村道路建设; 第九标段:五里河徐楼村道路建设; 第十标段:**镇陈庄、五里河镇何庄村道路建设; 第十一标段:葛岗镇陈寨村道路建设; 第十二标段:城郊乡和寨村道路建设; 第十三标段:西寨乡魏寨北村道路建设; 第十四标段:**乡黄寨东村道路建设; 第十五标段:泥沟乡马大府村道路建设; 第十六标段:裴村店乡肖营村道路建设; 第十七标段:1-8标段监理服务; 第十八标段:9-16标段监理服务;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1-16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1.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应提供2024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 3.2.监理17-18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提供2024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 3.2.4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4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3.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投标人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3.4.2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受行贿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情况(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存在黑名单及不良行为(查询渠道:**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以上查询内容提供网页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或承诺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时参与2个(含)以上标段投标,如在排序靠前的标段被定为中标人,则视为自动放弃其他标段定标候选人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地点:**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会员系统网上下载 4.3.方式: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文件,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详见http://www.****.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时刻关****交易中心****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4.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5.售价:0元。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须缴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服务中心)。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6651。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农业农村局 地址:**市**西关大街119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1-****171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寿丰街与中兴南****中心B座27楼2706室 联系人:贺先生、杨先生 电话:131****7685、187****092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先生、杨先生 电话:131****7685、187****0926 4.监督部门 名称: ****办公室 电话:0371-****697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和能力。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合格制); (4)定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委托人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2.1.2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监理大纲; (6)服务承诺; (7)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在投标函附录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费用清单(格式自拟)。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的投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提供证件及社保二维码无法扫描核实的,按无效标处理。 3.5.2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3 “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否则视为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书面说明相关情况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监理大纲应结合本项目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并由编制人、审核人按照规范要求签字。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开标。 2.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40 分钟解密时间)。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www.****.cn/kfggzy/。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开标会议可以继续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该项目不再继续进行。 5、开标会议结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过程中至开标会议结束后 5 分钟之内对开标会议开标过程涉及内容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涉及内容会议无异议。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20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相关规定,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投标文件中应附如期签订合同承 诺书。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定性评审。 1. 评审标准1.1 初步评审标准 1.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 定性评审标准 (1) 业绩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监理大纲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其他因素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评标程序2.1 初步评审 2.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予以否决。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 2.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的不符合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 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2.2 详细评审 2.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2.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予以否决。 2.3 书面决议 2.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2.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2.5 评标结果 2.5.1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2.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办公厅****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人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抽取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评审结果(定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不能按时定标的,应当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方法 ****委员会将通过核查抽取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将通过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摇号机),通过随机选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3人,设组长1名,成员2名,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单位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因素 在定标会议前****小组,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也可以进行考察、质询,核查小组应根据项目特点特性综合权重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核查内容包括: 1.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人员信息:拟派项目主要人员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及相关证书。 3.企业业绩: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应附中标公示网页版、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及中标通知书等清晰的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企业信用信息: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受行贿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情况(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存在黑名单及不良行为(查询渠道:**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6.综合实力考察: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奖项等内容; 7.报价合理性: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等; 8.项目经理面询(视情况线下组织); 9.实施方案:项目管理机构、保证旁站监理措施、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企业业绩、服务承诺等是否合理。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含2家)时,招标人应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不含2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按照核查要求取消定标候选人资格的,应当书面报告****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通过抽取确定中标人。 定标地****交易中心,鼓励定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按照评标报告推荐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分别由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号码球为1至N号号码球(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委员会成员代为抽取,抽取结果未到场的候选人予以认可。 ****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委员会成员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定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人公示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定标候选人中重新抽取;当剩余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2家(不含2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注:合同参照最新版的合同执行,最终以招标人签订的版本为准 第六章 委托人要求 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 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目 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监理大纲; 六、服务承诺; 七、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价,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同意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招标代****公司。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名。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证金回执及转账凭证;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及转账凭证。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 (二)近年类似工程项目情况表
注:业绩需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原件扫描件 (三)近年财务状况表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六)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总监应附身份证、注册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扫描件。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五、监理大纲 (格式自拟) 六、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七、其他资料 1、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