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日期 2024-12-06 09:00
截至日期 2024-12-12 17:00
项目名称 | 一批废旧设备资产转让项目(第三次) | 项目编号 | ZZCQ202****500027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2月12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标的如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继续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顺延至标的成交为止。 | |||||||||||||||
标的 | 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挂牌价(元) | 保证金(元) | ||||||||||
1 | 废旧设备 | -- | 1 | 批 | 192,654.57 | 58,000.00 | ||||||||||
标的详情 | 包括卧式车床、牛头刨床和交流电焊机等29台废旧设备,实际现状及数量以现场踏勘数量为准。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3月22日 | |||||||||||||||
评估机构 | **华陇信房****事务所(特殊合伙)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交易所****公司(以下统称“****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5.项目成交后,因我方原因造成《产权交易合同》不能签署或转让标的不能移交的,我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交易相关方造成的损失。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特别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成交后,****集团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5.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要求进行拆除和拉运,因受让方原因未能足额拆运的视为违约。 2.标的拆、运除时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要求做好相关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成交标的以外的设备、设施损坏及环境污染,并在拆运结束后按转让方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垃圾清运及整理工作。 3.受让方应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标的交割,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交割完毕的,按5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4.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 |||||||||||||||
转让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集中组织踏勘标的,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在公告期内携《现场踏勘确认书》到我所报名登记、提交相关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期内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完成E交易(www.****.com)注册并报名,取得参与交易资格。 2.转让标的可能存在部分零配件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及其附属设备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已既存的瑕疵均不取消交易结果和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必须采用转让方要求的安全方式自行拆卸、装运,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 3.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4.意向受让方进入转让方工作区域内踏勘标的的,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工作区域内相关安全管理要求。 5.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成交后,拆运所竞得的转让标的所需装备、装车及运输均由受让方负责。 6.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7.受让方须按照《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完成转让标的拆运和现场清理工作。 8.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运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全部税、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拆运及处置等过程中,因受让方责任而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独立承担责任。 9.受让方及其拆运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私自进入转让方工作区域内的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转让方工作区域内的非转让标的。 10.成交后,转让标的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品质有误差的,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11.转让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 12:00;14:30至 17: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金额:¥58000.00元,截止时间2024-12-12 17:00:00,以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服务费及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集团损失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等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 |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王经理 138****6711 赵经理 151****7831 | ||||||||||||||
踏勘联系人 | 高经理 181****6425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技术服务 | 400-****-9082 | |||||||||||||||
咨询地址 | **市**新区公航旅大厦8楼802室 | |||||||||||||||
其 他 | 1.****集团网站www.****.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