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寅街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服务中心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服务中心项目一期(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投资估算450万元(其中:**工程费约405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16万元)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2-06 17: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0872-****966)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查飞 |
办公电话: | 186****1436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戴丹 |
办公电话: | 186****5554 | 移动电话: | 186****5552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服务中心项目一期(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2-13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30 08:30 |
开标地点: | **县一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5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但不仅限于: 1.工程设计范围及要求:完成本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的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设计文件等,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所有土建、安装、给排水、供配电、道路、概算、总图等相关专业。提供各阶段的设计图纸、说明书、材料清册等设计成果,设计成果按要求时限内提供。同时所有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图纸审查,配合甲方完成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及设计责任期内所有服务工作(具体以合同委托内容为准)。 2.施工及采购范围及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施工范围以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材料设备采购与运输、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管养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以合同委托内容为准)。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整个项目进行分步实施、部分取消或变更项目实施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委托内容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联合体单位。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并具备中级及以上建筑类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行承诺); (2)设计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并具备中级及以上建筑类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行承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须满足对应的资格要求。 |
业绩要求: | (1)施工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至今)有一项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2)设计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至今)有一项建筑行业EPC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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