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意向公开表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 数 | 预算金额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 注 |
1 | 箱(筒)便携式开关盖测控仪 | 为应对野外应急保障任务,研究采用微处理器等自动检测与控制技术,研制一种小型的箱(筒)便携式开关盖测控设备,实现电压、电流调节、监控和显示,以及开/关盖时间测量与显示等功能;采用分离式大功率固态电池和快速充放电技术实现高效、安全电能转换、供电功能。研制时限5个月。 | 技术要求: 1测控仪主机与固态电源采用分离设计; 2固态电源采用市场商业化成熟产品,能够输出直流大电流; 3固态电源具备过压、过流、过温和超时综合保护功能; 4主机能够实现箱(筒)盖开/关和状态显示功能; 5主机具备电压、电流监控与显示功能; 6 能够测量和显示箱(筒)开/关盖时间; 7 具有测控数据保存、查询功能; 8 具有本机测控和计算机远控功能; 9 具有箱(筒)开/关盖模拟测试与校验功能; 10 完成必要的环境适应性试验; 11 主机小型化,便携。 技术指标: 1 主机外形尺寸(长×宽×高):≤400mm×300mm×300mm; 2 主机重量:≤5kg; 3 固态电源重量:≤20kg; 4 输出电源:DC电压27±3V,电流:100A; 5工作环境温度:-20℃~40℃; 6连续工作次数:≮50开关次; 7箱(筒)供电电缆长度≮10m。 | 20 万元 | 2024年3月 |
二、公示及受理期限: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外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邮箱:****@126.com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七)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八)投标人需具备本项目同类产品研发经验或资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电话:130****7561;顾先生,电话:186****5396。
注: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