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
项目编号 | ****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409-411557-04-01-921367 |
交易分类 | 电力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辖区 |
1.招标条件
****中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市羊****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9-411557-04-01-921367。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信国资(公开招标)2024-37号
2.3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400万元
2.4 建设地点:联运路与**大道西段交叉口、工十五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人民路与**大道交叉口北、新五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南、新五大道与新十四街交叉口南、新七大道与新十二街交叉口北、上天梯大道与新村路交叉口东北。
2.5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中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包含七个地块(博客小街、市财政局、百花之声、****中心、****停车场、****停车场、哈弗4S汽车店),在七个****电站,主要建设内容包含2台1250kva箱式变压器、3台800kva箱式变压器、1台630kva箱式变压器。2套600kw拖12充电桩、2套600kw拖12充电桩(各含液冷单枪终端1台)、1套600kw拖14充电桩(含液冷单枪终端1台)、1套720kw拖12充电桩、1套600kw拖10充电桩(含液冷单枪终端1台)、1套600kw拖8充电桩(含液冷单枪终端1台)、2 台 160kw一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桩、45台7kw单枪交流桩、3台100kw/215kwh储能设备、1座临充电车位建设单排膜结构车棚、1座临充电车位建设单排钢结构光伏车棚(光伏总功率58.5kw,光伏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等。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工期)。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本项目的全部设计;材料、设备采购、****电站施工及安装、供电手续办理、充电设备及储能设备的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检查测试(电能质量检测报告等)、光伏并网手续办理、性能试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建设期工程保险;协助工程验收(包含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2.8质量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所有物资,采购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设计和合同文件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10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3.2”“3.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4 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
3.5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7根据《****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委员会应在评标时对投标单位响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资质状态进行复核)。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交易中心(https://ggzyjy.****.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市公共**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市公共**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交易中心****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4年 12 月 11 日至2024年 12 月 17 日。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31 日 9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第 五 开标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7.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标准收取代理费用,共计:103000元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 址:**省**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16楼1609
联系人:姜先生 彭先生
电 话:0376-****000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一号楼19A18室
联系人:付慧慧
电 话:180****9776
3.监督单位:****财政局监督一科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376-****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