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关于进****教育办学点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1〕44号)和****《关于进****教育办学点建设与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榕教综〔2022〕17号)要求,在办学点自查自评、****教育局审核评估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抽取部分办学点进行实地评估,现将拟认**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可来信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五个工作日)
地址:**市**区**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
联系电话:0591-****2320****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91-****6344(****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处)
附件:**市第三批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拟认定名单
****
2024年12月11日
**市第三批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拟认定名单
**区:****小学学前班
****小学学前班
**市:****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福****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福****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福****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县:****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
**县:****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
**县:****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小学学前教育办学点
**县:****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
**县:****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
****中心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
****小学附设幼儿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