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19:03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显松、陈泽锐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5065、150****1763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187****1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西路3157号**智谷产业园A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宋显松、陈泽锐182****5065、150****176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9:30
5.采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结果
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废标。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质疑人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五、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人不是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市
联系方式:李先生187****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西路3157号**智谷产业园A座
联系方式:宋显松、陈泽锐182****5065、150****1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显松、陈泽锐
电 话: 182****5065、150****1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