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二期(0577-WZ-WW09)D-12地块
公告人: | 交易方式: | 挂牌 | |
地块编号: | ****地块 | 挂牌(拍卖)开始时间: | 2025-01-03 |
挂牌截止时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挂牌截止时间:2025-01-15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1-03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5-01-13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1-13 | 是否有底价: | 否 |
地块名称: | ****地块 | ||
土地位置: | **十三路与金海五道交叉口 | ||
土地用途: | 一类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 | ||
容积率: | 0.7-2.6 | ||
所属行政区: | **市 | 出让面积: | 80597.170000 |
出让年限: | 10 | 起始价: | ****0000.000000元 |
竞买保证金: | ****000.000000元 | 竞买增价幅度: | 50000.00 |
竞买人条件: | 地块产业条件: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不属于战略性**产业)。参加挂牌竞投对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行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具体要求如下:(一)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二)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公司,并以新设立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海)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海)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公司申请书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公司。(四)出让人可根据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海)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海)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海)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签订;也可直接****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海)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5年****公司达产后年税收除以本地块亩数认定;竞买人竞****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5年的年亩均税收按竞买人在**湾新区、******园区)范围内年税收减去在竞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再除以本地块亩数认定。如果企业在本地块之外的生产用地(用房)有变化的,竞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予以调整。用地(用房)变化情况具体由竞得人负责提供,由项目监管人负责调查核实。 |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人电话: | 0577-****6859 |
联系人地址: | ****(会展路1268号 ****中心 A座4楼) | ||
信息来源: | **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 | 接收时间: | 202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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