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年传承创新大楼神经内科脑电仿生刺激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传承创新大楼神经内科脑电仿生刺激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具体标的、数量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设备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总预算(元) |
包1 | 脑电仿生刺激仪 | 详见采购需求 | 4台 | 152000.00 |
神经功能康复仪 | 详见采购需求 | 4台 | 160000.00 | |
包2 | 视频脑电监测仪 | 详见采购需求 | 1台 | 160000.00 |
二、采购项目预算:472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特指2024年06月-2024年11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包1、包2):
(1)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按适用类别提供)。
(2)投标人所投货物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应具有并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按适用类别提供)。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4年 12 月 18 日起至 2024年 12 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至 12:00 、下午 14:00 至17:00 (**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 ****(**市**区伍家岭南**中路一段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1916房)购买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01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时间),地点为****(**市**区伍家岭南**中路一段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1916房)(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
联 系 人:张老师、郑老师、彭老师
电 话:0731-****0795
地 址:**市**区**中路95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唐福顺、朱玄、沙欢
电 话:0731-****8906
地 址:**市**区伍家岭南**中路一段88号天健﹒壹平方英里H栋1916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