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区**县**镇市政基础设施改造
项目澄清函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地区**县**镇市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内容
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无效标处理)且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保的明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开标方式7.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9时00分”
招标文件中“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需在2024年12月31日9时00分至09时3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 变更后内容:
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无效标处理)且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保的明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开标方式7.2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7日09时00分”
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中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人需在:2025年01月07日9时00分至09时3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如招标文件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请各投标单位依照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