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2025年度在施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及已建成人防工程平时巡查检查工作服务外包 (项目编号SYZXZC-2024-071)公开招标公告
**** 2025年度在施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及已建成人防工程平时巡查检查工作服务外包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8日 项目概况 2025年度在施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及已建成人防工程平时巡查检查工作服务外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园区工华道中电科创新园西塔1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8日 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度在施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及已建成人防工程平时巡查检查工作服务外包 预算金额:60.167万元 最高限价:60.167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促****政府采购政策。注: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促****政府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4)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①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②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 ③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④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 4)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距开标30****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到 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园区工华道中电科创新园西塔16层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08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园区工华道中电科创新园西塔16层16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联系方式:公老师,022-****5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园区工华道中电科创新园西塔16层 联系方式:毛同芳,022-****8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同芳 电 话:022-****8701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 2024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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