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和谐路中央隔离安全设施项目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县和谐路中央隔离安全设施项目 | ||
所在地区 | **省-**市-**县 | |||
项目实施地点 | **县和谐路 | |||
最高限价 | 498103.28元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招标内容 | 和谐路中央护栏安装及路面划热熔反光双黄线 | |||
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498103.28元,资金比例 100% | |||
计划工期 | 20天 | 招标方式 | 其他 | |
项目概况 | 1、招标人:****; 2、联系人及方式:贾建强、139****1689;3、建设内容:和谐路中央护栏安装及路面划热熔反光双黄线(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其他情况 | ||||
标的情况展示 | ||||
交易条件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9900.0元 | ||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 | 0.0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三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资质要求 |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交通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其他条件 | 2.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无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招标方(采购方)决策同意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已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同意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031****6767 |
项目所属部门 | 交易部 | |||
项目联系人 | 宋云青 | 联系电话 | 159****2555 | |
传真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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